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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6日,四川省绵阳市中级法院裁定驳回张某上诉,维持原判。至此,假冒“高富帅”诈骗3名单身女性钱财的张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,并处罚金5万元,并责令退赔三名被害人共计21万余元。
2021年5月至2022年7月,张某通过交友软件,先后加3名被害人为好友。在网络聊天中,张某虚构自己是上市公司老板、有海外留学等背景,以此获得对方好感;在与对方线下见面时,张某开着租的豪车,进一步骗取被害人的信任。与对方确定恋爱关系后,张某通过编造需要向税务机关缴纳罚金、给员工发放工资、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等多种理由,先后骗取3名被害人共计21万余元。
2018年底至2019年初,在与谢某“谈恋爱”期间,张某编造理由多次从谢某处骗得钱财,在无力偿还时向谢某出具借条一张,后被谢某起诉至法院。2021年12月底,谢某在向张某讨债的过程中,得知另一被害人系其现任女友,遂告知对方张某的真实面目。半年后,谢某通过关注张某短视频账号发现另一名被害人留下的评论,于是主动联系该女子,告知其张某的诈骗行径,该女子遂发觉自己被骗。
3名被害人相继报案。公安机关经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系同一人遂并案处理。到案后,张某言辞闪烁、拒不承认诈骗事实。
在审查逮捕阶段,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检察院对张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后,引导公安机关从张某个人资产状况、资金去向等方面加强侦查,夯实证据基础。2022年11月17日,涪城区检察院对该案提起公诉。2022年12月29日,张某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,并处罚金5万元,并被责令退赔三名被害人共计21万余元。张某以事实不清、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。近日,绵阳市中级法院裁定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(曹颖频 李黎 洪文娟 蔡婧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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