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2020:2020失业人员可以领失业补助金啦,这是怎么回事?你可以申领吗?
2020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,突如其来的疫情蔓延全球,很多企业倒闭关门,同时也让很多人失去了工作,想必参加了工作的人都知道,社保里有一项失业保险,就是专门针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经济来源的人提供生活保障的,但是失业保险的待遇,一般只有被公司辞退、开除,或者公司倒闭被迫失业的人才能享受,然而在今年这个特殊时期,国家发布了《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》,规定在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,部分失业人员可以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,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的政策。
1、领取条件
要知道,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比较严苛,不仅要在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一年的失业保险,还要符合“非因本人意愿失业”才能领取,而失业补助金政策扩大了人们的领取范围,条件也更加宽松,如果你在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但仍然没有就业,甚至你是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,都可以申领这笔费用。
2、补贴标准
符合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的人,可以按月领取最长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,而失业补助金的标准不能超过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%,比如武汉,参保缴费满一年的可以领取1080-1260元,不足一年的可以领取675-787.5元;
北京参保缴费满一年的每月可领取1408元,不足一年的可以领取880元;上海参保缴费满一年的每月可以领取500元,参保缴费不足一年的可以领取300元,不同地区补助金发放的金额会有一定的差异,具体情况可以向当地社保局咨询。
3、领取方式
目前很多地方可以直接在网上领取失业补助金,大家可以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查询,很多城市都可以通过支付宝里的社保小程序领取,非常便捷。其中最需要注意的是,失业补助金不需要办理失业登记,有且仅能申领一次,而且失业补助金不能同时和失业保险金一起领取,如果你正领取着失业保险金,那么必须等失业保险金领完之后,才能申领失业补助金。
失业补助金属于阶段性政策,只有在2020年3月至12月申请才有效,所以满足领取条件的人要抓紧时间申领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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